前阵子接到一个朋友的求助:三个人合伙开店,结果跑了一个人,剩下两人被债主追到家门口。"不是按份额分账吗?",朋友满脸迷糊,才发现当初协议只说"亏损平摊",却没约定违约时责任比例。
举个路边常见的场景:闺蜜创业缺钱,你作担保人帮忙签了个名字。结果企业倒闭,债权人突然拿出"连带责任"条款。律师说"按份之债想成立,得有明确约定",这就像在酒吧点单给陌生人垫酒钱,酒保不会自动划分AA制。
上个月我们处理某科技公司解散后的债务纠纷,五位合伙人本以为"按出资比例"就能完事,结果项目方咬住"前期承诺所有债务共同承担"不放。律师团队连续三天熬夜,就靠这三个细节救了场:
最近有个搞笑判例:王阿姨替儿子担保房贷,银行把"连带责任"用很小的字号夹在30页合同里,法官直接认定无效。这告诉我们,[合同]里涉及责任的部分,字号必须大于等于正文大小才行。
昨天财报会上遇到位CEO,他们公司给合作基金签了"注册资本差额由原股东补足"。后来三位创始人套现离场,被追债时拿出手机里的聊天记录——那串说好"只负担各自份额范围"的对话,成为关键证据。
这类麻烦最怕模糊话术。像最近南京那个判例,实际出资人只在协议里写"不超其持股比例",结果争议时被法院认定缺乏具体计算方式。律师现在惯用的模板是:
"甲应按实缴资本占比(43.75%)对目标公司债务承担支付义务,具体以最后一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资产负债表为准"
很多受害者维权时才发现,当年说好的"一人承担三分之一"只是口头承诺。现在法律明确规定微信截图可作证,但最好配上完整事件录音。在北京2025新政中,明确要求超过20万债务的书面申报流转。
刚结案的跨境担保案展示新趋势。中美双方原始协议约定担保份额按美元汇率计算,后来美联储加息时,中方用"不可抗力"成功要求按人民币保值比例重新清算。这提示我们可以:
记住,拿着合作协议找人追债就像拿着漏勺接水,全靠起草时有没有碗套碗。很多公司注销时以为协议作废,不知道要特别签个"债务结算协议"。建议像他们那样用上"兜底条款变动公证",避免新入伙者被旧账坑。